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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2019年度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第一期远程面授班的通知

2019/3/20 17:34:39  阅读:

                       

鲁评协〔2019〕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2019年度第一期远程网络视频培训班的通知》和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2019年度山东省资产评估师培训计划》的安排,现决定举办山东省2019年度第一期资产评估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司法执行阶段评估相关政策及案例讲解;

(二)涉诉资产评估实务案例讲解;

(三)资产评估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与发展;

(四)不良债权评估实务与影响估值因素分析;

(五)资产处置中的税费问题;

(六)压力管理与心理调节。

二、培训师资

最高人民法院、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相关专家。

三、培训对象

注册资产评估师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9年4月9日至12日培训,4月8日报到。

(二)地点:

泰安东岳山庄(泰安市环山东路2号)

烟台东海宾馆(莱山区观海路38号)

五、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资产评估机构接通知后,请于4月3日以前登陆http://www.sdicpa.org.cn/pgpxbm/denglu.asp报名。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报名系统将提前自动关闭。

联系人:赵雯艳,联系电话:0531-82919679;魏浩,联系电话:0531-82919695。

(二)报到

参加人员请于4月8日下午3时至下午6时报到。

泰安酒店前台电话:0538--6212888;

烟台酒店前台电话:0535--6888460。

六、报名注意事项

请仔细查看报名信息,并谨慎操作,勿重复报名以及提交错误信息,避免报名失败或因信息错误导致系统认定学时失败。若报名成功后因故无法按时参加培训,请在报名截止前联系省评协培训部,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取消报名。

七、其他事宜

本次培训采用身份证考勤系统,请每位参培会员务必携带身份证。

泰安培训点:住宿费120元/人/天(标准间合住、含早),午餐50元/人,晚餐50元/人;烟台培训点:住宿费元140/人/天(标准间合住、含早),午餐50元/人,晚餐50元/人。学员食宿费自理,报到时请与宾馆自行结付。若标准间内出现单床位,请按标准间全款付费;若不接受合住,请与前台提前说明并自行承担标准间全部费用;若有其他住宿需求,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特别提醒:

1.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完成的资产评估师,应参加本期面授班,以完成2018年度学时,学时未完成者请在报到时提前说明。

2.此次培训班包含涉执财产处置评估相关内容,山东省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派遣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每个评估机构至少一人。

附件: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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