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8〕24号
关于开展行业党建情况普查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部署,对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内的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是行业科学发展的政治保障,是当前行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注协根据中组部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国开展行业党建情况普查工作。为做好我省的行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重点
加强行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前提是摸清底数。此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行业党员和党组织建设情况,为规划行业党建工作提供依据,为下一步改进和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打好基础。普查的重点包括党员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会计师和一般从业人员,下同)、党员结构状况、组织关系挂靠情况;行业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新党员发展以及流动党员管理。
二、普查方式和方法
各事务所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情况普查表》,并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此文件及表格请到省注协网站(http:// www.sdicpa.org.cn)下载,于6月20日前上报省注协,省注协专用信箱是:dj@sdicpa.org.cn ,省注协安排陈正文、张敏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系电话:0531—82919687、 82919655。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情况普查表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开展 党建 普查 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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