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鲁会协函19号
关于举办第六期注册会计师新税收法规
和审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我会2008年培训计划,现决定举办第六期注册会计师新税收法规和审计准则培训班,请各所安排有关人员携带学员IC卡按时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企业所得税法破产法》与税收政策解析;
2.审计工作底稿计划与编制;
3.内部控制审计。
二、参加人员
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8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培训,7月26日报到,7月30日返程。
2.地点:山东法官培训学院6号楼(山东法官之家),位于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北靠百花公园,西临山大新校,东依二环东路)。
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5路汽车,从火车站乘3路汽车,均到解放桥站下车,转乘37路汽车到山大南路东段站下车,前行50米路北即到。
四、报名时间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接通知后,请于7月25日以前将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报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山东法官之家) 联系人:姜婷;联系电话:13064007979;传真0531—86323801;86323000。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人:杜刚;联系电话:0531-82919698。
五、费用
每位学员收取培训及材料费300元,需住宿人员食宿费自理,报到时交付。
附件:2008年第六期注册会计师新税收法规和审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审计 培训 通知
抄送: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