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情况的公示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2号令)、《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规定和省协会秘书处的有关要求,现将申请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5月23日至2008年5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署明实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 刘继勇
联系电话:0531-82919658 0531-82919665
Email:sdlh@cicpa.org.cn ljy@sdicpa.org.cn
附:拟设立机构人员情况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拟设立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