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8〕3号
关于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会费清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注协、中评协的有关规定,决定自3月10日至21日,进行2007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报送材料
1. 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年检时,应严格按照中注协会协[2008]9号文要求,报送本通知规定的年检表(见附件),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后续教育结业证、交纳会费的发票或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已交个人会费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2. 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年检时,应严格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要求填报年检材料,报送年检表(见附件),并携带后续教育证书、交纳会费的发票或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已交个人会费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单。
三、费用
每位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交纳年检费100元人民币。
为不影响年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如至今未按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1月24日在省注协网站发的《关于缴纳2007年度会费的通知》要求缴纳会费的事务所,请务必在3月10日年检工作开始前按该通知要求缴纳会费。已缴纳会费的事务所,可在年检时领取会费发票。
四、时间安排
1. 年检时间:2008年3月10日—3月21日。各事务所的年检时间见附件。
2. 年检地点:济南市舜德大厦,地址:济南市舜耕路22—1号,济南火车站乘43路公交车舜耕路下。
3. 联系人及电话:宋建海0531—82919697、13608923915,刘继勇0531—82919665、13805319022, 鲁星0531—82958988、13506402674,孔勃0531—82919669、13964002534。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事务所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年检,会务组将于当日审结,年检期间不再安排住宿。
附件一:年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注册会计师年检表格
附件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格
1. 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2.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3.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注册会计师 评估师 年检 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