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7〕34号
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7〕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评估机构 评价办法 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