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鲁会协函25号
关于举办全省注册会计师新《企业破产法》《税法》培训班(2)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安排在青岛举办的 “全省注册会计师新《企业破产法》《税法》培训班(2)”,现调整在潍坊举办,请各所按时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企业破产法》讲解;
2.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讲解;
3.2006-2007年度最新税收政策培训讲解;
4.税务检查和企业纳税风险管理。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地点:潍坊齐鲁饭店(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培训中心);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343号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1路、56路公交车,从汽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齐鲁饭店下车。
四、报名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接通知后,请
联系人:谭淑萍
联系电话:05368219988转2115;13406634330;
传真:0536—8233623;
五、食宿费用
每人每天200元,报名时交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人:杜刚;联系电话0531—82919698。
附件:全省注册会计师新《企业破产法》《税法》(2)培训班报名表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潍坊齐鲁饭店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