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7〕16号
关于印发《2007年度山东省注册资产评估师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评协〔2007〕9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以及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注协经研究制定了我省200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的重点内容为:新出台的与评估相关的法规;新评估准则;资产评估的热点、难点问题;新评估领域的专业问题;职业道德教育等。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妥善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今年培训班实行考核、考试制度,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同时要将参训考核结果通报所在单位。
现将省注协关于200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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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地点 |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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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月 |
济南 |
注册评估师 |
4天 |
新评估准则;评估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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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 |
青岛 |
注册评估师 |
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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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 |
烟台 |
项目负责人 |
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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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 |
青岛 |
项目负责人 |
4天 |
资产评估准则相关问题;资产评估业务拓展与传统资产评估业务;案例分析与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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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 |
烟台 |
注册评估师 |
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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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月 |
待定 |
注册评估师 |
4天 |
附:培训班具体时间以正式行文为准。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注册资产评估师 培训计划 通知
抄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