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东营中天华资产评估事务所

注册资产评估师情况的公示

 

 王剑、巴学芬申请设立东营中天华资产评估事务所。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2号令)、《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规定和省协会秘书处的有关要求,现将申请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署明实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 刘继勇

联系电话:0531-82919658 0531-82919665

Email:sdlh@cicpa.org.cn   ljy@sdicpa.org.cn

 

附:拟设立机构人员情况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拟设立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构成情况

 

拟设立机构名称:东营中天华资产评估事务所

项 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

初次注册时间

最近一次执业所在事务所及执业记录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

事务所名

有无不良记录

合伙人

王剑

37000903

2001-12

东营隆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巴学芬

37030176

2003-10

东营隆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孙志霞

37030177

2003-12

东营隆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路广新

37000901

2001-12

东营隆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韩汝英

37000900

2001-12

东营隆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