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文号:

发文时间:2000.3

文件内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23日 财税字[2000]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