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8〕15号
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8〕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7〕109号)的要求,请于5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估部。
联系人:刘宏,刘继勇
联系电话:0531—82919658,82919665
电子信箱:sdlh@cicpa.org.cn,ljy@sdicpa.org.cn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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