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08〕15号


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8〕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通知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7〕109号)的要求,请于5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估部。


联系人:刘宏,刘继勇
联系电话:0531—82919658,82919665
电子信箱:sdlh@cicpa.org.cn,ljy@sdicpa.org.cn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